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省九龙江北溪管理局、省溪源水库管理处: 为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水建管〔2016〕36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省范围内的大中型水库(水闸)、万亩海堤及河道三级以上堤防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指直接管理水利工程的法人,以下简称水管单位)。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类,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水建管〔2016〕361号)。 三、考核形式 (一)水管单位自检。各水管单位根据考核标准,进行年度自检,编制工程管理自检报告,并填写自检表(详见附件),并于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厅管水利工程的考核工作由省水利厅负责。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考核单位编制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报告,并填写考核表(详见附件)。 四、考核时间及成果 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于 五、考核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是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充分发挥效益,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辖区内相关水管单位水利工程年度自检和考核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是否开展考核将作为安排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的主要依据。 (二)严格标准,及时整改。各水管单位自检要实事求是,认真对照考核标准进行年度自检。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年度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并将考核结果反馈水管单位。对自检和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限期整改。 联系人: 厅建设与管理处 郑联举 0591-87666501 陈 显 0591-87663053 厅农村电气化处 王象琏 0591-87567946
附件: 1.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报告提纲 2.水库2016年度工程管理考核(自检)表 3.水闸2016年度工程管理考核(自检)表 4.河道工程2016年度工程管理考核(自检)表
福建省水利厅 2017年1月24日
附件1: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报告编写提纲
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及水管单位情况。工程的简要情况,水管单位的机构、人员、经费来源等基本情况等。 二、水管单位自检情况。水管单位自检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评价情况等。 三、工程管理及考核情况。逐一对照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标准的考核内容,从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个方面,评价水管单位的各项工作,并按照赋分原则赋分,提出年度考核结果。 四、管理工作存在问题。考核中发现水利工程及其运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整改意见与建议。针对水利工程及其运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工程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