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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审批事项: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事项编码

003591336A13000 

*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三条;
2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12号)(第168项);
3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5号令);
4
、水利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水资源[2003311号);
5
、《福建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补充规定》。
 

申请条件:

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外:
1
、从地表取水且日取水量在5000m3以上;
2
、从地下取水且日取水量在1000 m3以上;
3
、跨市、县(市、区)行政区域或取水口在设区市行政区域交界河段的取水;
4
、库容在1000m3以上的水库,装机在5000kw以上水电站的取水。
   

申请材料:

1、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和专家审查意见

 

模板表格: 水资源论证报告表 下载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申请表

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供专家审查
2
、编制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形成报告书(报批稿)
3
、申请人向福建省水利厅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4
受理:福建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受理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需要补正材料的,发出补正材料通知。
5
、审查:福建省水利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6
、审批:福建省水利厅作出审批决定。
 

过程图释: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省水利厅 

受理地址:

省水利厅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600305 

联系人:

 

监督投诉:

 

备注:

 

网上申报

(附件1):2012011011344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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