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况信息
|
水利要闻
|
政务公开
|
防汛抗旱
|
专题专栏
|
网上办事
|
公众参与
|
下载专区
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资格认定
 

 

* 审批事项: 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资格认定 
* 事项编码 003591336A15000 
*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7号公布)。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分级标准》(水利部办公厅办资源[2005]130号)
 
申请条件: 福建省内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分级标准》的正式注册的法人单位。   
申请材料:
1、有专门从事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技术力量、技术装备和业务成果的证明材料
2、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资源论证资历和信誉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向福建省水利厅提出申请并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认定相关材料; 
过程图释: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25(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省水利厅 
受理地址: 省水利厅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600305 
联系人:  
监督投诉:  
备注:  
网上申报

  阅读:1次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