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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全省水利重点项目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水利局、厅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府关于“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的决策部署和全省水利年中形势分析会精神,确保圆满完成以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央水利项目、水利水毁修复为重点的全年水利工作目标任务,省水利厅决定于9月中旬开始开展全省水利重点项目大检查。《全省水利重点项目大检查工作方案》9月7日厅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全省水利重点项目大检查工作方案》

 

                                                                   福建省水利厅

         二O一O年九月七日

 

 

全省水利重点项目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府关于“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的决策部署和全省水利年中形势分析会精神,确保圆满完成以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央水利项目、水利水毁修复为重点的全年水利工作目标任务,省水利厅决定于9月中旬开始组织开展全省水利重点项目大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要求年内必须完成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水利建设项目,包括饮水安全、水库除险、海堤加固,第四批扩大内需项目,省重点水利项目,列入东部地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192座小(1)型水库,20个重点中小河流治理试点等,检查重点是项目开工、进度、质量和资金;二是灾后水利设施修复,重点检查《福建省灾后水利施修方案》(闽政办〔2010〕190 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重点检查中央和省有关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四是2010年中央水利项目,重点检查项目开工、进度、质量和资金。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主要采取“听、查、看”等方式:一是听取情况汇报;二是查阅相关资料;三是查看工程现场。各检查组在了解设区市全面情况的基础上,每个设区市抽查3个县(市、区)以上,平均每个县(市、区)抽查5个项目以上。在检查中要注重摸清实情、研究问题、提出对策,达到调查研究、检查督导、加快进度的目的。

9月10日-30日开展检查,具体时间由各组确定。10月8日前,各检查组形成书面检查情况报告(含表格),厅将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汇总形成“通报”,发送各设区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领导。

三、人员分组安排

共分六个检查组,每组6人,由厅领导带队,成员由厅机关处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和财务人员组成(人员分组安排情况详见附表1)。各检查组在本次检查中,应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并负责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跟踪工作,直至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四、其他有关要求

本次检查结果将与今后安排支持各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挂起钩,请各级水利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分工、认真准备、密切配合。

厅有关处室在开展检查之前,要做好有关水利建设项目梳理(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计划、省级以上资金安排)、资料收集等,由厅计财处汇总成册。

各设区市、县(市、区)水利局要做好两项准备工作:一是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下阶段对策措施,并对能否如期完成各项水利工作目标任务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估;二是认真如实填写本通知附表2-4和闽水惠农〔2010〕2号文附表2-3,由设区市水利局负责汇总。

      附件:1.全省水利重点项目大检查分组安排表(附表1)

      2.2010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明细表(附表2)

      3.灾后水利设施修复情况表(附表3)

      4.水利部和省政府要求年内开工和完成投资计划的水利项目进展情况明细表(附表4)

 

 

(附件1):2010090705500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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