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9〕139号),从2009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