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州市水利水电事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水利工程在防灾、抗灾中发挥了巨大的威力,为保证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解放以来,全市水利水电建设总投资近40亿元。截至1998年底,已建成的水利工程有:蓄水水库433座,总库容7.3亿立方米(不含水口水库电站),有效灌溉面积63.9万亩,其中大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5座,小型水库426座,水闸1020座,引水工程1.7万处,有效灌溉面积52.2万亩;机电排灌9.8万千瓦,有效灌排面积74万亩,水电站447座,总装机容量21.9万千瓦,年发电量6.8亿千瓦时;建成堤防1020公里,保护耕地100.4万亩,保护人口243.4万人,建成万亩以上灌区19处;城乡日供水21万吨,年供水量9665万立方米,累计解决饮水人口224万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6.4万亩;累计除涝面积36.08万亩;建成沿海滩涂围垦44.7万亩;建成初级水利化县1个,初级电气化县4个。 福州市的水利水电建设经历了起步、发展、调整时期(1949-196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和改革开放时期(1978-1998年)。改革开放的二十年,是福州市水利水电建设发展最快、最好的阶段。 抗御洪涝灾害能力大加强。从1988年开始,投入1.7亿元分三期加固扩建112公里的闽江下游防洪堤,使福州城区防洪标准从5-24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从1997年开始,投入2.8亿元对保护福州市主要城区的北港北岸防洪工程按200年一遇标准加固扩建,使福州城成为全国防洪标准最高的省会城市之一;投入1.5亿元新扩建魁岐、东风、洪山、新西河、五四河等5座福州市城区排涝站,使福州市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沿海海堤千亩片以上252公里的加固达标于1996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两年任务一年完成。从1996年开始对全市114座"三类"水库进行除险加固,至1998年底基本完成,共加固各类大中型水利工程1000多处。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取得很大成就。1978年以来,相继建成连江山仔水库等一批骨干水利工程建成小(二)型以上水库126座,总库容3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6.3万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5.6万亩,采取管灌、喷灌、微灌等措施,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6万亩;治涝面积2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万亩;建成围垦30多处,面积22万亩。 水利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水利投资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水利总投资近35亿元,是解放后到改革开放之前总投入的7倍;投资方式由过去单一方式,转变为中央、地方、集体、个人、外资"五个轮子"一起转的新体制,实行中央与地方合作投资、省级与地县、地方与外资合作投资、处商独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 水利法制建设取得进展。福州市颁布了《福州市防洪岸线管理若干规定》、《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地方性配套水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17件,文件涵盖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管理、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防汛抗旱、水政监察等领域,形成了水法规体系的雏形。1997年建立水政监察机构,支队1个,大队13个,水政监察人员达82人。水利监察队伍形成网络,有力地维护全市水利秩序,保护了水利工程安全。 地方电力、城乡供水发殿迅速。建成水电站300多座,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3万千瓦,全市水电装机达22万千瓦,年发电量7亿千瓦时,实现利税1.82亿元,水电成为水利行业的支柱产业。1996年全市实现所有行政村通电,1997年底全市农户通电率达99.7%,户通电率居全省第一。城乡供水在沿海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迅速发展,也成为水利经济的支柱之一。全市共建成供水工程119处,日供水能力21万吨。 水利科技工作有了长足进步。组织水利科技攻关,加强水利科技人才培养,水利科技队伍不断壮大。目前水利技术人员831人,其中高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197人,水利队伍的结构得到了很大的调整。共有20多项科技成果获奖,科技技术对水利的贡献率越来越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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