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4月初到六月中下旬,省水利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曾金宇带领厅计财处、监察室负责同志先后到福建省水文局、福建省水利规划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福建省九龙江北溪管理局等18个厅属企事业单位组织进行关于财务报销个案抽查审核等五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能够按照五项制度要求,加强有关财经方面的法规、纪律和制度的学习把握和贯彻落实,总体情况比较好。一是领导重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意识增强,各单位一把手切实树立财务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能够把落实财务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的重要工作来抓,做到关口前移,警钟长鸣。严格要求财会人员规范财务行为,督促会计机构依法依纪规范运作,不授意、指使、强令财会机构及其人员办理违法违规的会计事项,没有发现设立小金库的现象。二是规范运作,所查账目基本清楚。各单位财会人员对业务比较熟悉,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财务会计业务培训,按时开展财务资格年审。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认真执行会计制度,依法设置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及时、真实、准确地填制凭证登记会计帐薄,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能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报销审批手续比较完整,凭证附件较为齐全。同时做好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宣传工作,当好本单位领导的参谋和“管家”。三是严格自查,主动抓好自纠。各单位能够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从汇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组成了抽查审核小组,对本单位财务报销凭证进行自查,每半年抽查审核一次,个别单位一年抽查审核两次。省九龙江北溪管理局抽查率占财务报销凭证的40.63%,水电学院抽查率占财务报销凭证的38.21%,福建省水利中心抽查两次。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做到查纠结合,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制度。 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有的单位不能做到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有的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时未能按照规定进行三级复核,有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曾金宇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执行财务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强化对法规、纪律、制度的执行力度。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财务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学习和熟悉有关财务的法规制度,做到知纪懂法。严禁虚假发票报销,坚决杜绝设立小金库。财务人员要深入做好财经法规、纪律、制度方面的宣传工作,严把审核关,继续当好领导的参谋和“管家”,保证财务安全。各单位的收入分配要严格执行职代会制度,分配结果要向职工公布,确保公开、透明。 二、要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督制度。要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要自觉接受上级财务、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本单位专兼职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要经常提醒和进行认真必要的监督检查,把规范工作做在前,要切实发挥好职代会的监督作用,包括对经营策略、投资、财务、接待费用等的监督。各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一定要严把各种支出的审批、审核、监控关,防止因财经法规、纪律、制度执行不严而发生不应发生的问题。 三、要切实加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检查只是手段,目的是督促财经法规、纪律、制度的执行。要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既要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财经法规、纪律、制度的规范遵守和执行,又要注意记取其他单位发生的违反财经纪律的教训,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水利“三安”“两优”目标的实现。 (厅监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