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

厅机关、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健康、持续、高效开展,实现“十一五”政府机构节能目标,根据福建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2008年全省节能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加强厅机关和厅属各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 

    我厅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围绕我省“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福建省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行动计划、福建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2008年全省节能工作计划,提出的节能减排相关指标要求,通过实施节能减排工程行动计划,到2010年,厅机关和厅属单位以2005年为基数,实现节电、节水20%、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以上,中央空调系统电耗降低20%,公务用车油料消耗减少20%以上、通讯、会议等各项费用逐年减少。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明显增强,资源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节能技术广泛使用,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节约利用资源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

    二、主要任务

    1.突出抓好节约用电。优先购买国家认证的节能设备或产品,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低能效设备和产品。厅机关、厅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或下班时要随手关灯。公共区域的照明灯要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在保证必要照明的前提下,尽量降低灯具功率,尽量选用光效高、寿命长的灯具,坚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办公楼各办公室照明实行分路式控制,根据需要开启照明灯。计算机、打字机、复印机、音响系统等办公设备要减少待机消耗,长时间不用和下班后要及时关闭,并切断电源。

    2.高度重视节约用水。要大力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对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水阀、水箱等排水器具和老化设备,要进行全面更新改造,防止跑冒滴漏,坚决杜绝长流水现象的发生,有条件的单位应改造成一户一表。禁止使用高压清洁水冲洗车辆。单位内部和宿舍区的绿地养护用水,要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情况,实行科学灌溉浇水。鼓励建立雨水收集系统,用于绿地浇灌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

    3.精打细算节约办公用品。要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办公设备配备标准,严格控制办公设备的采购。坚持办公用品登记、签字、领用制度,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试行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包干制度。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机关单位内部能口头请示、传达的事项,尽量不发文。要尽可能双面用纸,注意信封、复印纸的重复利用,切实减少纸张消耗。提倡双面使用信纸和使用再生纸。尽可能使用可更换笔蕊的书写钢笔,减少圆珠笔和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打印机、复印机的墨粉用完后,要重新灌装,再次使用。积极组织开展废旧电池、电脑等办公用品耗材和废旧照明灯具的回收利用工作,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办公用品和再生材料。

    4.严格公务车辆节能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辆配置标准,压缩配置规模。对车辆购置、维修、加油等要实行政府采购管理,落实公务车辆节能措施。加强车辆使用管理,落实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车辆定点定车加油、定点维修管理有关规定,实行登记单车燃油消耗,公布单车行程数量、燃油消耗、修理保养费等制度。建立车辆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制度,加强平时的内部保养,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和故障,要及时排除。加强对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的定期培训,提高业务操作技能,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损耗。对达到《汽车报废标准》规定,油耗高、环保不达标的老旧车辆,要及时报废淘汰。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减少车辆的空驶里程。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加快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进程。

    5.严格通讯费用的管理。使用办公电话时尽量缩短通话时间,能用电子邮件代替的,尽量减少电话、传真的使用。不准用办公室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台电话等。

6.努力压缩会议费用。严格执行会议费用标准和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规模,减少会议资料,降低会议费用。各种会议都要做好经费谋划,尽量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多会合开、就地开会。

    三、主要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崇尚节俭的良好氛围。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水利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对各级水利部门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宣传推广,对浪费行为要给予曝光,努力形成“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推动全厅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效机制。厅机关和厅属各单位要根据福建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2008年全省节能工作计划要求,对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找并逐一进行整改。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节能减排配套办法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节水、节电、节能、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等节约资源日常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对实际执行情况做好日常监督检查,促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研究建立体现节奖超罚原则的节能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规范化的能源管理体系,形成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效机制。

    3.执行政府采购,严把入口关。大力推进科技节能,认真贯彻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促进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的推广,各单位各部门要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严禁采购能源效率低的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确保节能设施进一步完善。

    4.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全厅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厅节能减排工作由厅办公室牵头负责,机关各处室要在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中带好头。厅属单位主要领导要将节能减排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节能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结各自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节能措施,明确“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定期研究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厅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厅各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后勤部门要牵好头,广大干部职工要增强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节约一度电、节省一张纸等点滴事做起,逐步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为完成全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