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2008年党的工作要点

2008年,厅直属机关党的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厅党组和省直党工委的年度工作部署与要求,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服务海西大局、建设民生水利、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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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委和厅党组的统一部署要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努力掌握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工作部署。抓好厅党组2008年理论学习计划安排的实施与落实,分专题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和党章,创新学习形式,落实学习制度,加强学习检查交流,把学习十七大精神活动不断向深度、广度推进,力求在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2、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海西建设和水利改革发展的成果,按照厅党组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对构建和谐水利、民生水利的重要作用,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服务海西建设、推动水利科学发展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全过程,从而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努力推动学习成果转化。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围绕服务海西建设及水利工作实际,加强水利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到水利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和谐水利的积极促进者,以服务海西建设和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业绩来检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成效。

二、服务海西建设,贯彻落实厅党组年度工作要点

4、主动融入水利事业改革发展。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按照“六水六千一配置”水利发展思路和“一个中心两个保障”的目标要求,贯彻落实厅党组提出的年度工作要点:立足民生水利,牢牢把握工作要领;立足生命安全,持续抓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和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立足生产发展,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各项改革;立足生活保障,着力推进“六千”水利工程建设;立足生态保护,着力推进水环境建设;立足职能转变,强化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厅属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等,始终坚持把党的工作融入到服务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落实。

5、努力提升党建创先工作实效。继续按照“服务海西、持续创建、人水和谐、再创佳绩”的总体创建目标,坚持围绕全局、围绕履职、围绕作风、围绕形象,推动岗位履职更加有力,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服务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效。在具体工作中,确实做到水利业务工作与党的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实效、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完成年度水利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力争在服务“六水六千一配置”水利发展思路和“一个中心两个保障”目标要求实施及民生水利建设,促进和谐水利建设中,创出新水平,创出新成效。

6、持续深化“兴利减灾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通过开展“奉献海西先锋行动”,深化水利“兴利减灾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并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北京奥运会为契机,积极开展“谈改革、话海西、谋发展、促水利”和 “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活动,激励党员干部在民生水利建设、防汛减灾、“六千”水利工程建设、水库除险保安、水毁工程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等工作中,走先头、做先遣、当先锋,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干部有效履职。

三、增强生机活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7、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建设。要加强思想理论建设,落实各项学习制度,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和省委、厅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同时认真抓好水利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贯彻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学习制度,健全党内生活,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建设,支部书记负总责、亲自抓,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履职能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中的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8、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落实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片区制度,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机制,促进相互联动,争先创优。持续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贯彻落实,着力抓基层、打基础、促创建、利长远,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10周年为契机,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支部的学习能力、教育能力、创新能力与服务能力,促进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通过开展全省水利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推进实施系统带动、上下联动,实现整体共同推动,共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9、持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深入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落实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民主评议党员、定期党员党性分析,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加强党性锻炼,使广大党员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继续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确保每个党员始终处在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认真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10、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加大创新力度,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化创建“五个好”党支部活动,不断推动有效履职。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促进各级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协同抓,齐抓共管。强化基层支部书记“一岗双责”意识,着力提高两项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基层支部书记服务中心抓党建的能力与水平。

11、继续推进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厅属各单位要根据厅党组和省直党工委的部署要求,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继续抓好《福建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试点)》的贯彻落实,把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作为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凡属党章、党纪条规规定和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内机密外,都应进行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信息发布等制度,拓宽民主渠道,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党内外干部职工有效监督,营造平等和谐的党内关系。

四、着眼源头防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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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增强反腐倡廉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不断推动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的《贯彻意见》和厅党组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13、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全面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推进《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全面落实,关注民生,深入基层,听取意见,解决好党员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把整肃公务纪律为突破口,着力解决上下班迟到早退、虚岗、脱岗、窜岗、玩岗等“第一道门槛”、“第一形象”问题,着力解决厅机关文风、会风、公务纪律等突出问题。厅直属机关党委、厅办公室、人事、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共同加强检查落实,合力推动机关作风建设。

五、构建和谐水利,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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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不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员干部,使之转化为内在道德素质和行为规范,不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弘扬“三平精神”和“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继续推进《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创建省直机关第十届文明单位的实施意见》的实施与落实,按照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中心,持续创建,提升水平,人水和谐”的总体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创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认真做好全省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筹备工作。

15、积极开展和谐水利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平安和谐机关、平安和谐单位、平安和谐班子、平安和谐队伍”创建活动,努力引导党员和干部职工树立和谐精神、倡导和谐理念、建设和谐文化、共创和谐水利,使广大干部职工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和谐水利的积极促进者,形成党员领导干部与职工群众共同营造和谐水利、追求和谐水利、维护和谐水利的良好氛围,为促进民生水利建设与水利事业的改革发展,为服务海西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积极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献爱心、金秋助学等公益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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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落实“党建带三建”制度,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的领导与指导,推进《福建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工青妇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的实施与落实,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在构建和谐水利中的作用,整合力量,发挥优势,营造氛围。继续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加强与党外民主人士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建言献策和民主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