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省级水利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水利局、各有关项目法人单位:

近年来,在我厅闽水2004〕水建7号文和闽水建设〔2007〕8号文推动下,我省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有较大进展。省级水利基建工程已有27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验收率占61%,比2003年底的29%有较大提高。同时,有关设区市水利局对2004年以来我厅委托的竣工验收工作也十分重视,14个项目,已完成11个,完成率为78.6%。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省级水利基建项目还有一部分已建成多年仍未按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据统计,目前省级水利基建工程中有17个达到竣工验收规定时限而未验收。为此,我厅要求:

一、提高认识。竣工验收是完成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是项目法人要严格遵守的建设程序、也是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即从基本建设阶段转入运行管理阶段,发挥工程的效益。为此,各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二、主要任务与组织形式

2008年要抓紧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共有18个(见附表)。

根据闽水2004〕水建7号文,验收的组织形式:一是由省厅(或水利部)组织验收,共13个项目;二是委托有关设区市验收的项目,共5个项目。具体项目见附表。

请宁德、漳州、三明市水利局督促、组织、抓好落实,做好福安市留洋水库工程、漳州市芗城区西区(瑞京)排涝工程、三明市东牙溪水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根据莆田湄洲湾北岸供水一期工程和莆田湄洲岛跨海供水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将这两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委托莆田市水利局主持。

三、完成时限。请各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抓紧做好以上18个项目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于今年内完成竣工验收。

 

附件:2008年计划竣工验收的省级水利基建项目表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2008040804413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