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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单位资格认定
 
审批事项: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单位资格认定 
* 事项编码 003591336A16000 
*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7号公布)。
3、《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及标准》(水利部办公厅办水文[2003]50号)
 
申请条件: 福建省内符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及标准》的正式注册的法人单位。   
申请材料:
1、有专门从事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技术力量、技术装备和业务证明材料
2、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历和信誉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向福建省水利厅提出申请并提交水文、水资源调查评查资质认定相关材料 
过程图释: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省水利厅 
受理地址: 省水利厅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600305  
联系人:  
监督投诉: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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