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省物委和我厅联合出台了《福建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这对推进我省水利产业化进程,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价形成机制和管理机制逐步理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促进节约用水,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截止10月底,我省大中型水利工程完成水价测算124处,完成98.4%;上报物委审批116处,完成92.1%;经物委审批并执行新水价50处,完成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