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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成立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提高我厅行政审批效率,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方便基层和群众,决定成立水利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转办、退件、要求补件、跟踪办理以及办理结果送达等工作;

2、负责将审查项目的收件及时交由有关处室和单位,并督促有关处室和单位按时按质办结审批事项;

3、负责向申请人和群众提供有关行政审批的咨询服务;

4、负责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有关政策、信息;

5、负责协调全厅网上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二、机构人员

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挂靠省水利信息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由省水利信息中心主任兼任,人员依托省水利信息中心。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服务窗口,服务窗口设在水利大厦10楼。

三、其他

1、全厅行政、项目技术审查、审批件统一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理,各业务处室和有关单位不再直接受理行政审批事项。

2、网上行政审批外网受理发布平台域名地址为www.fjwater.gov.cn

本通知于201211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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