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况信息
|
水利要闻
|
政务公开
|
防汛抗旱
|
专题专栏
|
网上办事
|
公众参与
|
下载专区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颁布《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
费定额》及《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由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组织编制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已经审查批准,现予以颁布,自201211日起执行。原省水利水电厅1997年颁布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省水利厅2005年颁布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以及之前颁布的有关补充通知同时废止。

此次颁布的预算定额及编制规定由福建省水利厅负责管理,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对于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凡在201211日前已完成的工作量不再予以调整。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

                                                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阅读:1次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