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MSZB 2011-16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下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2011】2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云霄县下庵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部,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霄县下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云霄县马铺乡下庵;
2.3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
2.4工程建设规模:约为38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为云霄县下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
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福建省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
3.5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且须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经过信用登记备案;
3.7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8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6.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下庵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部
联系人:
电 话:0596-8523423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1-87602553 传真:0591-87537741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 号:117120101400012872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电大厦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