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管理中心:
经研究决定:
郑东文同志任福建省水利管理中心主任(正处级);
吴萍同志任福建省水利管理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郑立生同志任福建省水利管理中心总工程师(保留原正处级待遇)。
以上同志的原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二OO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