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MSZB 2011-2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江上游富屯溪四期(邵武段)防洪工程勘察设计己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上级补助 ,项目法人为 邵武市水利水电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邵武市水利水电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邵武市,招标范围为闽江上游富屯溪四期(邵武段)防洪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招标内容为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初步设计(含上述各阶段的工程测量及地质勘察工作)。要求中标人于2012年5月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各专题报告,否则招标人有权进行罚款直至终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水利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咨询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
3.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在本省完成相同类型的国债防洪堤设计工作;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建水利信息网(网址:www.fjwater.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武市水利水电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邵武市五一九路永隆巷183号
联系人:
电 话:0599-632028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大厦13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
电 话:87602553
传 真:87537741